新房交付通常是要交物业费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,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。这意味着,一旦房屋交付给业主,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,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费。
物业费的支付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,该合同规定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。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维护、公共区域的清洁、安全巡逻等。因此,即使业主暂时不居住在新房中,只要房屋已经交付,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。
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哪些
1、开发商尚未交房的;
2、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;
3、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;
4、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;
5、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围、提高收费标准的。
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一键拨号
1、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、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,可以拒绝交纳;
2、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,但要有有力的证据,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;
3、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,业主有权拒交;
4、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,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;
5、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,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;
6、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,业主可拒交;
7、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,业主可拒交;
8、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,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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